随着社保新政在各地实施,
社保费由税务机关全责征缴,
税务部门强大的征缴能力
将使企业逃避缴纳社保费的行为无处可遁,
从而造成企业用工成本急剧增加,
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,
所面临的局面将更加严重。
另一方面,在税务机关全责征缴模式下,
企业如果不缴、少缴或者欠缴社保费,
面临着补缴和加收滞纳金等行政处罚。
因此,优化用工成本成了坊间热议的话题。
还有的企业认为,如果要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,
那么有些企业将面临着破产倒闭的风险,
国家为了避免经济发展出现大幅度波动可能不会过于“较真”。
但就国家实行社保新政的初衷以及实践中的做法来看,
企业应该抛弃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,
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依法办事,避免出现违法现象。
实行人力资源外包
用人单位通过工作岗位审核,将一些非核心业务或者具有外包可能性的业务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,双方签订劳务外包协议,用人单位将外包费支付给人力资源公司,劳动者的工资、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等全部由人力资源公司承担。
同时人力资源公司还可以就外包费开具增值税发票,用人单位以此抵扣,也能降低用工成本。
在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时,用人单位要尽量选择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,不能由内部职工承包。
因为内部承包人仍然具有用人单位职工身份,一旦承包人非法用工时,用人单位将和承包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。
劳务外包业务联系:
0575-83359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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